问政回应
来信主题: 开发商无证预售
收文单位: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信时间: 2025-11-14
来信类型: 城乡建设 办理状态: 已办结
信访内容: 我姑于2025年1月27日在双牌县泷泊证义村四组买了一套房子,交5万的定金,没有签任何的协议,只有出售人写了一份收据。近期发现他们没有预售证就买这个房子,这是属于违法违规的,现在将该情况向相关政府部门反映,望相关政府部核实并查处!感谢!
回文单位: 泷泊镇综治办 办理时间: 2025-11-18
内容: 在接到12345政府热线后,镇综治办及时将问题跟社区干部反馈,经了解,市民所反映的上梧江乡青春村的盘某贵,为了给儿子买房娶媳妇,在明知该处属于集体土地上房屋的情况下,给汤某姣交了五万房屋购买金。因盘某贵儿子的女朋友要求太高,两人分手后,盘某贵遂要求汤某姣退还房屋订金,汤某姣则不肯退还。盘某贵和汤某姣关于集体土地上房屋买卖的行为是典型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不受政府保护。目前泷泊镇政府及社区工作人员已对双方进行了政策和法律宣讲,引导双方自行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予以解决。已于11月18日联系市民,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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