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出台的背景及意义
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充分利用国内外优势科技创新资源攻克制约我县产业发展的“卡脖子”技术难题,特制定《双牌县“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聚焦我县亟待解决的一主一特【农林精深加工(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需求及重大民生科技需求,旨在调动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社会力量,开展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带动双牌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文件起草过程及依据
(一)文件起草过程
今年以来,我局对其他县区“揭榜挂帅”项目实施情况做了大量调研,并与县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充分协商,结合我县实际,3月下旬形成《管理办法》初稿,4月23日,由伍希志副县长主持召开了修改座谈会,与相关县直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并进行了征求意见;6月6日,在县人民政府第29次常务会议上,由县科工信局党组书记黄红四汇报,经讨论研究,原则通过《管理办法》初稿,由县科工信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后,与县财政局联合行文,按程序送审。经以上多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形成《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二)文件起草依据
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打造“三个高地”促进湖南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湘办发〔2021〕7号)、永州市科学技术局、永州市财政局印发的《永州市“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永科联[2022]13号)文件起草。
三、文件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六章16条,其中第一章和第六章分别为总则和附则,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对我县“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的项目条件、实施流程、监管管理、经费保障等进行了详细规定。
1.关于项目条件。单个揭榜挂帅项目的研发投入总额不得低于40万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2年,不超过3年。县财政每年支持揭榜挂帅项目原则上不超过5个。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方主要为在本县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揭榜方主要为国内外具有较强研发能力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独立法人单位。鼓励企业牵头,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科研力量组建创新联合体揭榜。
2.关于实施流程。揭榜挂帅项目主要按照榜单征集、榜单论证、发榜公告、对接揭榜、签订协议、揭榜公示、下达指导通知、项目验收、确定补助等几个流程实施。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项目研发投入总额的40%,以事后补助的方式给予支持。项目实施过程的研发费用由企业先行支付。
3.关于监管管理。揭榜挂帅项目在实施期满1个月内必须提出验收申请,提前完成揭榜任务的可以申请提前验收,验收的主要依据是项目任务书。对虚假揭榜、不有效履行揭榜义务等科学技术活动中的违规行为“零容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
4.关于经费保障。揭榜挂帅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和县科工信局在揭榜挂帅榜单论证、项目验收等组织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相关工作经费由县财政从院士经济专项经费中予以保障。
四、政策特点或创新举措
“揭榜挂帅”是项目组织关于《双牌县“揭榜挂帅”重大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的通知的政策文件,是科技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双牌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