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打鼓坪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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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17-00084 分       类:
    • 发文机关: 发文日期:2017-08-18 10:46
    • 名称:关于下发《打鼓坪乡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文号:
    关于下发《打鼓坪乡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政发[2017]16

     

    关于下发《打鼓坪乡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的

         

     

    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打鼓坪乡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已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   

     

     

     

                                                 打鼓坪乡人民政府

                                      二○一七年五月十五日

     

    主题词:     河长制    方案     通知

    发: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中共打鼓坪乡委员会办公室                 2017515

              (共印23份)

     

    打鼓坪乡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根据《双牌县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方案》结合我乡的实际,为完善我乡的河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品质活力新打鼓坪,决定在全全面推行河长制,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全面落实市委第五次党代会、县委第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构筑创新开放新高地、建设品质活力新打鼓坪战略部署,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河库全面实行河长制,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库管理机制,维护河库健康生命,实现河库功能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理念,强化规划约束,科学开发、合理利用、有效保护河库资源,促进河库休养生息、维护河库生态功能。

    坚持党政领导、部门联建立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及相关部门职责,整合各方力量,协调推动河库管理保护工作。

    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辖区内所有河库管理保护负主体责任,政府负责跨河流监督协调工作,并做好河长制监督、检查、考核工作。

    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立足不同河库实际,统筹村发展需求,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与岸地共同治理,充分发挥河库综合功能,坚持乡统筹,水陆共治。

    坚持强化监督、严格考核。健全河库管理保护的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科学规划,严格执法,切实发挥河长制责任落实、协调保护、监管督查作用。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3公里以上河流和大小水库实现河长制全覆盖。根据我河流水系水库及管理体系,建立河库级别和河库所在地相结合的级河长制;创新河库管理保护机制;实施山水林田库系统治理,有效修复和恢复河库生态功能;加快实现“河流畅通、水质良好、生物多样、岸线优美”的目标,为建设品质活力自信打鼓坪提供强劲动力。

    具体目标:

    通过“十三五”时期的努力,实现以下主要目标:

    (一)提高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以上。

    (二)水体水质持续好转。乡所有河库水功能水质达标率达到95%以上,饮用水源水质保持在类以上。

    (三)水域岸线有效保护。河库水域面积保有率不低于6 %,全乡所有河流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90%,达到国家规定的防洪治涝标准。

    (四)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全乡做到无黑水臭水体,森林覆盖率稳定在80%以上,水生生物重要栖息地、洄游通道保护率70%,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现象有效遏制。

    (五)管理制度逐步完善。建立涵盖基础信息、实时水量水质数据等在内的河库管理信息平台、河库管理与保护联合执法机制逐步形成。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水资源保护

    1.控制用水总量。健全流域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集镇总体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水资源证工作,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严格控制开采深层承压水,地热水、矿泉水开发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和采矿许可。

    2.提高用水效率。严格采用用水定额核定取用水量,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重点对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工业企业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和用水效率评估。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现代高效节水工程设施建设,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重点中型灌续建配套和节水灌溉建设任务,新增和改善农田有效灌溉面积1200亩,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700亩。

    3.加强水源保护。加强入河排污口监管,对违法排污行为开展专项整治,关闭设置不合理的排污口;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限制排污总量的地,限制审批新增入河排污口。开展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依法拆除或关闭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内排污口和与供水设施无关的建设项目。推进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划定和调整,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

    4.提高供水保障。加强重点水源工程建设,在全面强化节水、增效、治污、控需的前提下,充分挖掘现有水库工程供水潜力,完善水源骨干网点工程布局,合理配置水资源。结合农村供水及农田灌溉,提高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

    (二)加强河库管理保护

    5.加强河库综合整治。加快全防洪排涝体系建设和综合整治,大力开展河道疏浚、清障和护岸工程建设,提高防洪能力,重要保护域防洪标准提高到10年(含)一遇以上。结合全乡总体规划,单江、打鼓坪居住集中地段的沿两岸逐步建设沿河生态景观带,增强水体流动性,提高水环境承载能力,构建良好的水生态系统。

    6.加强河库水域管理。按照保护生态、管控结合、等效替代的原则,建立完善建设项目占用水域补偿制度。严格禁止建设项目非法占用水域,防止减少现有河库水域面积,到2020年,全水域面积保有率不低于6%。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和公告制度。

    7.规范河道采砂管理。严格执行河道采砂规划,按照“去产能、控产量、严监管”的原则,健全“政府主导,水利主管,部门配合”的监管体系,严厉打击各类涉砂违法行为。

    (三)加强水污染防治

    8.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制定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和统防统治,实行测土配方施肥,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规范,到2020年,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60%以上。科学划定禽畜养殖禁养、限养、适养。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和养殖专业户,适养新建、改建、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实施雨污分流和标准化改造,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适养内存栏生猪500头以上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基本实现养殖粪便污水和病死禽畜等有机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制定重点库和水域水产养殖规划,对不符合养殖规划的网箱养殖开展专项整治和清退。推进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处理、垃圾处置、畜禽养殖污染整治和农村面源污染防治,高农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四)加强水环境治理

    9.加强河道保洁。加快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公众参与”的河道保洁工作机制,按照“控源头、清河道、重监管”的要求,全面清除河道内堆积的废弃物,逐步清理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章建筑,实河库清障、绿化和保洁等日常管护工作。实现段河面垃圾有专人清理,实现水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的目标。

    (五)加强水生态修复。

    10.加强流域源头保护。健全河库源头保护机制,建立生态红线分县域分级分类管理制度,在单江河、宜阳河源头加强水土流失预防监督和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工程,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保护的政策措施,确保乡内水质不下降。

    11.加强森林保护。以国家级、省级重点生态功能为重点,大力开展植树造林,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水土保持、矿山植被修复等生态工程,不断扩大森林面积,提高水源涵养能力。

    (六)加强执法监管

    12.完善河库管理制度体系。建立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河库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对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主要内容之一。强化干部河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探索建立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河库健康评价体系,开展河库健康评估,条件成熟后发布河库健康公报。建立网格化、全方位河库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完善河库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河库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河库养护专业化、社会化。落实河道管理、河道采砂、库泊保护等法规规章。

    13.提升动态监测监管水平。建设全河库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河库水环境动态监管,对全乡所有的河流、水库要逐步建立监控系统,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及水位、水量、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加强河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时制止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

    五、工作措施

    (一)强化领导,建立机制。村和相关乡直单位要把实施河长制作为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建立县乡村三级河长制,结合实际,制定辖区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要建立河长制会议制度,河长要定期和不定期牵头召集成员单位,研究实施河长制有关工作方案、推进措施和需要协调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建立河长制工作督办制度,开展日常督办、专项督办和重点督办,确保工作落实。

    (二)严格考核,问责兑现。建立河长制工作考核奖罚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河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考核结果纳入各村综合考核及村干部年度绩效考核,作为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靠前的,乡党委、乡政府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经济奖励,对在河库管理和保护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三)加大投入,落实资金。各村要把水环境治理作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加大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足额保障水质水量监测、河库巡查保洁等日常管养经费,重点保障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河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村、乡直各单位要加强河库保护宣传,在河库显要位置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宣传部门每年应定期或不定期围绕河库生态环境保护开展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河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河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责任分工

    (一)组织领导

    乡党委、政府成立河长制工作委员会。乡党委书记任“第一河长”,乡长任“河长”,乡党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任“副河长”,党政办、水利、国土、林业、财政、学校、卫生防疫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村要设置相应河长制工作委员会。村支书任河(库)长,村主任、村秘书任副河(库)长,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成员。

    (二)工作职责

    1.“乡河长制工作委员会”职责:研究制定相关制度和办法,批准年度工作计划,组织协调相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协调处理部门之间、域之间的重大争议,组织开展综合考核工作,统筹协调其他重大事项。

    2.“河长”职责:

    负责本乡范围内河库管理工作,制定落实辖区内河库管理策略和方案,组织开展河库整治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执法部门打击涉水违法行为,处理结果及时反馈至县级河长制办公室。

    3.“村河长”职责:

    负责本范围内河库管理工作,制定落实辖区内河库管理策略和方案,组织开展河库整治工作。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或上报。

     

     

     

     

                                   

                                   中共打鼓坪乡委员会

                                    打鼓坪乡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5日

     

     

     

     

     

     

     

     

    附件

     

    打鼓坪乡河流、水库(库)长名单

    乡名

    第一河(库)长

    河(库)长

    副河(库)长

    河流/水库

    河流河(库)长

    河流副

    河(库)长

     

    打鼓坪乡

     

     

     

     

    单江河

    吴联平

    村主任、秘书

    东河源

    马庚荣

    村主任

    西河源

    村秘书

    宜阳河

    吕多福

    村主任、秘书

    双丰水库

     

    何实上

    村主任

    断漕漯水库

    村秘书

    荷叶塘水库

    村妇女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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