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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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4311230009/2025-01208 分       类:
    • 发文机关: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2025-01-14 10:18
    • 名称:关于做好拟由县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 文号:
    关于做好拟由县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县直及省市驻双各单位: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以下简称《条例》)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条例》第十四条:“拟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由本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规定。现就做好拟由县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同审查要求

       《条例》是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立法成果,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重要举措。《条例》的实施,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对防止行政垄断、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影响。政策措施起草单位要按照《条例》要求,遵守审查流程,严格落实审查主体责任,坚决预防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

    二、会同审查范围

    拟由县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涉及经营者经济活动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合同、协议等政策措施。

    三、会同审查流程

    县市场监管局会同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在起草阶段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一)初审

    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按《条例》要求,征求利害关系人或者社会公众意见,分析评估对公平竞争的影响,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初审),形成初审意见;适用《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的,应当在初审意见中详细说明,明确适用的具体情形、政策依据,没有对公平竞争影响更小的替代方案的理由,以及政策措施的合理实施期限或者终止条件。

    (二)送审

    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将政策措施草案和初审意见等材料扫描件通过内网邮箱的方式,送市场监管局审查。

    送审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送审函(见附件1);

        2.政策措施草案和起草说明;

        3.出台政策措施的依据,涉及优惠和奖补政策等影响生产经营成本的,应提供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依据;

        4.征求意见情况;

        5.公平竞争审查初审意见(见附件2)及《公平竞争审查表》(初审)(见附件3);

        6.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三)审查

    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材料不齐备的,将告知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补正;材料齐备的,应自收到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政策措施涉及面广,内容复杂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通过内网邮箱将审查意见书面反馈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根据审查需要,县市场监管局可以征求起草单位或牵头起草单位意见,共同会商研究;也可以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方式征求相关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不超过15个工作日,征求意见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

    (四)存档

    县直和省、市驻双有关单位建立审查工作台账,将政策措施草案、《公平竞争审查表》、审查意见等存档备查。

    四、监督实施

    政策措施未经公平竞争审查,不得出台。政策措施起草过程中送县市场监管局征求意见、会签等,不代替公平竞争审查。县市场监管局将按照《条例》要求,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抽查和举报机制,对核查发现违反《条例》规定的,加强督促整改,拒不改正的,酌情上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立案查处。

        联系人:龚 13187101088

               张玲玲17346919868

    附件:1. 送审函(模板)

             2. 初审意见(模板)

             3. 公平竞争审查表(初审)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4

    1 双市监发【2025】3号《 关于做好拟由县人民政府出台或者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通知》

    附件1

    送审函(模板)

    双牌县XXX(委、局)关于《XXXX送请公平竞争审查的函

    双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我单位起草(或牵头起草)了拟由县人民政府出台(或提请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审议)的《XXXX(政策措施名),已经公平竞争审查初审。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有关规定,现将该政策措施草案及初审意见送你局审查。

    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邮箱:

    附件:1.《XXXX草案和起草说明

    2.初审意见

    3.政策措施出台的相关政策依据

    4.公平竞争审查表(初审)

    双牌县XXX(委、局)    


    附件2

    初审意见(模板)

    关于《XXXX的公平竞争审查初审意见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令第783号)有关规定,我单位对《XXXX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初审,并填写公平竞争审查表。经初审,该政策措施草案符合公平竞争审查标准。

    双牌县XXX(委、局)    


    附件3

    公平竞争审查表(初审)

        

    政策措施名称

    涉及行业领域

      

    地方性法规口 规章口  规范性文件   其他政策措施

    起草机构

    复核机构

    征求意见情况

    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口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口专家咨询意见口

    具体情况(时间、对象、意见反馈和采纳情况):

    (可附相关报告)

    是否违反审查标 (如违反,请详细说明情况)

    (可附相关报告)

    是否适用《条例》12条例外情(如是,请详细说明情况)

    (可加附页)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可加附页)

    起草机构

    经办人意见

    负责人意见

    复核机构

    经办人意见

    负责人意见

    起草单位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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